不經總公司同意分公司將名下資產轉讓是合法的。
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股權變更時,不是需要母公司股東會議決議,只需符合國家規定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明確規定的,可以轉讓后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不并入分公司。辦事機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先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全部。公司是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企業法人資格。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與也可以彼此轉讓其全部的或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三分之二數同意下來。股東應就其股權交易事項書面通知別的股東親自問贊成,其他股東自接到提前三十天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其為同意轉讓。
以外股東半數左右吧不贊成轉讓后的,不贊成的股東應在可以購買該轉讓后的股權定購的,其為同意下來轉讓后。經股東表示同意有償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余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左右吧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判斷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是可以轉讓。分公司也沒法人資格,也也沒股權分配,也也沒公司章程,所以是應該不能轉讓手續的。《 公司法 》第36條規定:股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轉讓按出資比例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也可以名稱、住所在內受讓方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也可以九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征得同意全體股東三分之一數的同意后,對其予以拍賣、抵債或以以其他轉讓。不不同意轉讓手續的股東,應在定購該有償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其為不同意轉讓后,不會影響執行。
分公司負責人是否是也可以簽署協議轉讓合同,應當依據什么換算情形并且判斷。這對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負責人的到授權許可后,一般這個可以公司簽訂轉讓合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司也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先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部分。公司是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法人資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的承擔民事責任。第四十九條第一款明文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也可以聘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可以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部分。公司也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企業法人資格,依照法律規定企業法人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確定聘任或則調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