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參照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變更
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注冊地址或者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船舶概論視頻監視措施的,應在自需要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的發證機關給出書面變更去申請,并并提交a選項文件、資料:
(一)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二)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剪切粘貼件);
(三)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截圖件);
(四)變更手續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變更后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船舶概論監控措施的專項工作經費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五條發證機關受理申請辦理變更申請后,應當及時組織對企業再提交的文件、資料并且審查,并自發來去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他是否需要準予變更手續的決定。
發證機關做出了決定予以注冊進行變更決定的,應當及時原先頒發的證書經營許可證,并收回原經營許可證;予以需要變更的,應只能證明理由并以書面形式企業。
經營許可證變更的,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至到日減少,但應在特別約定需要變更日期。
上海市政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可以提高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更加有保障運輸安全,依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部《汽車 危險貨物運輸 規則》、《船舶裝載危險貨物監督管理規則》等有關規定,增強本市實際,制定出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危險貨物運輸,是指本身爆炸、易燃品、毒害、腐蝕性、放射性污染等性質,在運輸、裝卸、打包、中轉、倉儲、理貨、代辦、委托等運輸作業過程中,很難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被毀而需不光防護的貨物運輸。
危險貨物品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包括交通部的行業標準為準。
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外貿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以信守本辦法。
第四條上海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設置里的運輸管理機關共同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公安、環境保護、衛生、勞動、工商行政、市容管理等部門,應當及時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靠主管部門要做危險貨物運輸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畜牧獸醫相關專業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除應在符合國家規定交通部《道路貨物運輸業戶開業技術經濟條件》和《水路運輸管理條例》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可以應具備a.條件:
(一)配備完善與承運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所對應的的設施和運輸工具,并經當地政府安全檢測鑒定合格;
(二)駕駛人員需要本身三年以上的駕駛經驗;
(三)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需要600400紅豆股份經市運輸管理機關局牽頭市相關部門郵箱的危險貨物運輸崗位培訓合格證;
(四)車輛、船舶和貨物前提是參加過保險;
(五)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設備保養維護制度和安全質量教育等規章制度。
第六條需普通機電設備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運輸管理機關申報后,市運輸管理機關會同市有關部門進行資質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對營業性運輸的發我《營業性 危險貨物運輸 許可證》,并持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對非對外營業性運輸的發到郵箱《非營業性 運 危險貨物輸 許可證》。
第七條經營普通貨物運輸的單位和個人臨時普通機電設備危險貨物運輸的,必須條件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并按第六條規定去辦理申領《危險貨物臨時運輸證》手續后,方可經營危險貨物運輸。
非營業性危險貨物運輸單位,需臨時從事外貿營業性運輸的,應當由通過第六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從事臨時營業性危險貨物的運輸。
第八條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船舶必須2.15億股市運輸管理機關加蓋危險貨物運輸有帶戳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營運證》。
第九條具高危險貨物運輸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中止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不提前3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報告,自動注銷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第十條危險貨物托運人應在向本身危險貨物運輸承運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去辦理指派運輸業務。承運人給予授權后,不得轉讓后給無危險貨物運輸資格的單位和個人運輸。
第十一條托運a選項危險貨物,應當持或者證件:
(一)爆炸物品和需憑證運輸的化學危險物品,應在有公安部門簽發時間的爆炸物品準運證或則化學危險物品準運證;
(二)放射性物品,應當由2.15億股重新指定的衛生防疫部門登記備案的包裝表面污染及幅射水平檢查證明書;
(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應當及時在貨物托運單的發貨人記事欄內,加蓋公司麻醉藥品專用章或精神藥品專用章。
第十二條托運人填好單位公章危險品戳記的托運單,應當填清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運抵日期、裝運要求及收發貨詳細地址。
具高普通運輸要求的或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在附關聯證件,并在備注欄內標明。
托運未列入《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或產品標準的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及時并提交《危險貨物鑒定表》,經市運輸管理機關審批后,方可按規定可以辦理運輸手續。
第十三條托運爆炸品、一級思想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不需要特殊能量防護的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由委托明白危險貨物性能,有應急供電經驗,認識業務的押運人員,專門負責運輸的安全指導;押運人員中途不得遠遠離開車輛、船舶。危險貨物運輸作業人員,應在聽從于押運人員的安全傳授經驗和應付緊急情況安排。
運輸作業人員和車輛、船舶等不需要的特珠防護用品和急救用具由托運人能提供。
第十四條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應當條件符合有關規定,具高適合運輸明確規定的強度和脹大余量,因此需要保持堅固求完整、包裝防范嚴密、表面清潔。
包裝外表面或則集裝箱的很明顯部位,應當及時貼有與內裝危險貨物性質、種類一致的危險貨物標志。
第十五條危險貨物運輸的承、托雙方,需要按照交通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規定,簽署貨物運輸合同。
第十六條承運人承運危險貨物,應當及時核對資料托運人所填好內容和要求的單據及所能提供的證件,及時勘測作業現場,檢查一下包裝情況,核對確認貨物與托運單所列品名、數量是否是正確無誤。對包裝破損也可以不要什么以及運輸外包裝沒有要求的,不得擅入進行承運。
承運需監裝、監卸危險貨物的船舶,應當聽從有關規定到港航監督機關辦理監裝、監卸手續。
第十七條危險貨物裝卸現場的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要符合安全裝卸的要求。裝卸作業時,作業人員可以嚴格遵守法律操作規程,服從作業場所(區)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監督。
第十八條被毒害品、腐蝕品等危險貨物污染的車輛、船舶、設備、工具和場地,要及時清理消毒并經檢驗合格方,方可裝運、搬運蔬菜那些物資。在車廂、船艙清理出的殘留物,應當按照環境保護部門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裝運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船舶,嚴令禁止裝運食品物品(含飼料)。
第十九條承運危險貨物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準裝貨、碼頭卸貨運輸:
(一)所運的危險貨物與托運單所列品名不一致的;
(二)遇濕易燃物品均水漬、風吹日曬痕跡的;
(三)包裝標志不不清楚也可以無標志的;
(四)不條件符合危險貨物配裝明確規定的;
(五)別的不要什么裝運法律規定的。
第二十條貨柜艙危險貨物車輛配置的三角形燈、危險標志牌,可以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規定。貨柜艙危險貨物的船舶,前提是明確的有關規定旗桿危險品信號。
第二十一條停泊危險貨物的車輛、船舶,除作業人員外,嚴禁任何人改乘以外人員。作業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準與危險貨物正處于同一車廂、船艙內。
第二十二條承運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及毒的壓縮氣體、液態氣體等危險貨物的車輛按照市區時,應在遵循公安機關重新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中途豈能隨意停放。
承運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和一級易燃液體的船舶,港航監督機關其實必要時,可派船護航。
加載巨大的危險貨物的車輛、船舶在過渡、過閘前,應當由取得同意渡口單位、船閘管理機構的批準,另過渡、過閘。
第二十三條危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可能發生c選項情況之一的,作業人員應當分別根據不同情況措施:
(一)包裝、容器破損的,應當及時修整修整;根本無法修整會影響安全運輸的,應當由報請當地運輸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二)危險貨物突然發生丟失的、泄漏等事故的,要立即向所在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在內公安、交通、勞動、環境保護、衛生等部門報告,并根據不同情況相對應的處理措施。
(三)運輸車輛、船舶發生故障,可能傷害貨物安全,必須維修時,應將危險貨物需要轉移到安全地域,并有專人看管。
第二十四條貨物物資裝車目的地,承運人應立刻通知收貨人驗收。收貨人經驗查包裝盒無劃痕、品名、數量與運單正確無誤后,在運單上簽字,并簽注發貨時間。
才發現貨損貨差、貨差,雙方交接人員要做記錄并向相關部門報告。收貨人不得因貨損、貨差斷然拒絕收貨。
第二十五條運輸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以下是由運管人員)執行公務時,應當經常佩戴運管人員標志,并開具檢查證件。
運輸管理機關應當由依照常理本辦法的規定,起到對危險貨物運輸的監督檢查,發現隱患或是違章情況,應當及時督促可以消除和糾正。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運輸管理規定的,由運輸管理機關通過交通部《道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和《水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如何實施處罰。
違反本辦法那些管理規定的,由相關的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異議的,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同級交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對復議改變不服的,可以在交給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訴。當事人貸款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
出處罰決定的機關這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運管人員前提是九十條本辦法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發布前,早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明確的本辦法的規定可以補辦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市交通局共同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全國實施。
危化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環保設施不過可以采取租賃那些企業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