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與公司法人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但公司未在工商局進行變更,請問此股 ...
如果沒有你早將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他人,如果股份轉讓意向協議不違反法律、是雙方自愿簽署的,就有法律效力,受讓方應當將雙方約定的股權轉讓款怎么支付給你。公司應當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你權利那些要求受讓方據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怎么支付轉讓后款,并沒有要求公司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對方不履行義務的,你可以不訴訟幫忙解決。
《公司法》第二十條【股東私自行為】公司股東應當及時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不敢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那些股東的利益;豈能濫用抗菌藥物公司法人相當于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藥物的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的或以外股東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由按照法律規定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抗生素公司法人的的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十分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注:公司股權登記就是為了抵抗善意第三人。
即:假如你私下里與其他人(組織)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但也沒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公司股權變更登記,則不能不能以股權變更以此為由,寬免你對公司承擔部分的民事責任,所承擔的責任僅以你對公司的出資額(認繳出資的出資額)為限。要是你確實對外轉讓了股權,可向股權承讓方主張權利你因承擔部分公司民事責任倒致的損失。
一、相關法律條規:
《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購辦股東名冊,典籍中a選項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是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典籍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一貫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在將股東的姓名或則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辦理變更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則變更登記的,豈能相抗衡第三人。
二、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200以內幾點:
1、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才能產生,它們大都投資產生的法律后果。
2、從總體上說股權判斷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少數。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決定的決議確定法人所必需的想執行。而這些個決議、決定恰好投資人法律賦予股權的集中在一起體現。所以常見,股權改變法人財產權。
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不需經股東大會的批準、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少數。這確實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權嚴格說來也的確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得到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全面的勝利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終于也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終于還得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到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終于還得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不辯的社會現實。
4、股權交易會倒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無關系。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后的形式那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
徹底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手續不會影響大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絕對不會影響大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可能影響到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才法人財產權絕對不會只不過股權轉讓而突然發生改變。
營業執照不變轉讓經營權
法律分析:轉讓店鋪,營業執照不名稱變更但經營者變動的,需要重新注冊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備是一樣的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及時向登記機關去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需要變更經營者的,應當由在直接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然后再申請辦注冊登記。家庭生意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需要變更經營者的,據前款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繼續從事行業經營活動的,應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未辦理工商登記的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如果能合同條件符合意思表示、不明顯違法、行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即可按照法律規定未生效。是因為未辦理工商登記不是什么股權轉讓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常規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彼此間是可以彼此轉讓后其完全或是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由經其余股東不到三十數同意下來。股東應就其股權收購事項書面送達以外股東親自問表示同意,以外股東自收到消息以書面形式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斥之同意下來轉讓。別的股東半數以下不贊成轉讓手續的,不同意下來的股東應當及時定購該轉讓的股權;不去購買的,更視同意下來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一條【清算適用規定的法律依據】法人的債權程序和清算組職權,依照常理有關法律的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公司法律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這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的或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是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也能有形地態度所載內容,并也可以隨時調取查帶的數據電文,更視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