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以公司名義先申請的話,所有人是公司,要是將公司整體對外轉讓給對方,那么那就是公司早就不屬于對方了,自然商標都屬于對方。如發生公司名字變更,地址變更協議聯系商標代理商變更,如只是因為法人、股東變更不要變更商標信息。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手續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被刪減更改的商標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不是要變化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然后再提議商標注冊申請,按新去申請商標如此對待,沒法為商標變更。公司注冊商標轉讓需提供的材料::1、商標注冊證復印件;2、轉讓方年檢最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2份3、受讓方主體資格復印件(假如是個人:可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加個體戶執照;要是是公司提供給:年檢管用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4、轉讓人可以提供轉讓手續聲明公證書(要是能以保證對外轉讓方公章從未直接更換過與申請商標時所加蓋公司的公章一致,可以不暫時不做公證);5、轉讓申請書、轉讓協議書、轉讓聲明書;6、是需要直接支付或者的過戶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注冊商標不需要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則別的注冊事項的,應給出進行變更可以申請。
公司轉讓后商標的處理辦法是,商標可以一并對外轉讓給對方。當事人可以不在辦理公司的變更登記時,也申請辦理商標登記信息的變更。具體看的轉讓辦法和轉讓價款可由當事人在轉讓協議中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吸收合并或則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掉別的公司為吸收合并,被直接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內公司不合并暫設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重新整頓。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及時由合并各方簽署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自應有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安排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交給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消息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是可以那些要求公司清償債務的或可以提供相應的擔保。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胸壁痛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也可以新設的公司承襲。
不需要,可另收商標費用,不過假如你自己有同時一家公司或個體戶你可轉讓后到自己的別的公司名下。假如轉讓的公司需要商標你也可以被授權給他,其實你也是可以如何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