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號和商標都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它們在企業的品牌建設和市場運營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盡管商號和商標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性,但它們的功能、獲取方式、法律效力和保護機制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以下是商號與商標的主要區別:
商號(廠商字號或商業名稱)是企業特定化的標志,用于區分不同的企業,代表著廠商的信譽,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聯系而存在。商號權屬于名稱權,與人身或身份聯系更緊密。
商標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為了區分自身品牌形象而申請注冊的具有獨占性的標識。商標主要用于區分不同商品或服務,代表著商品的信譽,并且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聯系而存在。商標權屬于知識產權。
商號權的產生是在企業進行工商登記時自動賦予的,而商標則是在企業申請注冊時向工商注冊部門申請注冊的。
商號與商標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有所不同。商號具有與個體工商戶名稱相同的權利與義務,而商標則享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并具有法定時效性的專用權。
商號在企業注冊時已經確定,且具有與個體工商戶名稱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因此不需要另行保護。而商標在核準注冊后,企業可以通過申請司法救濟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商標權益。
商號登記實行“強制登記”原則,而商標注冊實行“自愿注冊和強制注冊”相結合原則。商標權的取得從申請到權利取得要經過申請、審查、公告、異議等程序,長達兩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間隔,而商號權的實現可能是一瞬間的。
商號權一般只在登記主管的管轄區域內發生效力,而商標權則遍及全國或更大的范圍。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商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只能用漢字來表示。而商標的表現形式是復雜多樣的,可以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等。
商號和商標雖然都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但它們在定義、功能、獲取方式、法律效力、保護方式、注冊原則和程序、區域效力和表現形式等方面都有明顯的區別。因此,商號并不是商標注冊號,而是企業在注冊過程中由工商部門自動賦予的個體識別符號,它主要用于區分不同的企業。而商標則是企業為了區分自身品牌形象而申請注冊的標識,它主要用于區分不同商品或服務,并且享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并具有法定時效性的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