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相反的商標注冊成功的情況比較少見,但并非不可能。根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例,“寶安全”商標在與深圳“寶安區”名字相反的情況下,竟然成功注冊了。以下是該案例的具體情況:
北京國通創安報警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申請注冊“寶安全”商標,指定使用在第9類“報警器;電子防盜裝置”等商品上。由于“寶安全”的“寶安”二字在前,商標局駁回了北京國通創安的申請,理由是訴爭商標含有的“寶安”且未形成區別于地名的其他含義,已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所指情形,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北京國通創安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寶安全”商標中的“寶安”雖然屬于深圳市下轄區,但訴爭商標為臆造詞,其指定使用的商品為“報警器;電子防盜裝置”等,并非地名的商品。通常會將“安全”一詞作整體理解,因此訴爭商標更易被識別為“寶安全”,而非“寶安全”,具有商標法所要求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以外的其他含義,因此,訴爭商標不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情形。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被訴決定,并責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商標能否成功注冊,除了名字是否相反外,還取決于多個因素:
商標的獨特性:商標必須具備足夠的獨特性,
商品或服務的分類:商標注冊時需要指定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務上,如果與在先注冊的商標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可能性,則可能會影響注冊。
商標審查標準:商標局在審查商標時會遵循一定的標準,如果商標符合這些標準,則有可能成功注冊。
盡管名字相反的商標注冊成功的案例較少見,可以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同時,即使商標注冊成功,也可能面臨被宣告無效的風險,因此,企業在注冊商標后應密切關注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并及時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