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商標轉讓是指將已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從一個權利主體轉移到另一個權利主體的過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轉讓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 商標注冊狀態: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才能夠進行轉讓。未注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注冊,因此不能進行轉讓。
2. 商標注冊證:沒有拿到商標注冊證的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轉讓的。
3. 風險承擔:商標轉讓后,風險會由轉讓方轉移到受讓方。因此,受讓人在接受轉讓時一定要謹慎,盡可能避免損失。
商標轉讓的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簽訂轉讓協議: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2. 提交申請:需要提交《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經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3. 商標局審核:商標局會對轉讓申請進行審核,如果核準后,會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在商標轉讓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限制:
1. 商標注冊人的義務: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2. 商標使用質量: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3. 商標許可情況:受讓方需要了解清楚轉讓方是否在轉讓商標之前有無許可給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標。
沒有商標注冊是不能進行轉讓的。已經提交申請并拿到受理通知書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轉讓,但存在被駁回的風險。因此,在沒有拿到商標注冊證時是可以嘗試轉讓的,但是相應的風險也會轉移給受讓人,所以受讓人在接受轉讓時一定要謹慎,盡可能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