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拆除工程需要的資質如下: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質;
2、必須具有房屋建筑三級及以上資質,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一定要拿得對應資質的等級證書,擁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部門,進行房屋拆除委托協定,一定要上報給對應的拆遷管理部門備案才能操作;
3、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必須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項目經理安全資格證書;
5、委托單位要朝施工單位拿出施工房屋、地下管線的圖紙與資料,拆除單位則要依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方法;
6、公司經理要有超過5年的工程管理工作經驗,技術負責人要有超過5年的施工技術工作經驗,而且有超過本專業中級的職稱,財務負責人需有超過初級的證書。工程技術與經濟管理員工不得低于50人,技術人員不可低于30人,且這里面超過中級職稱的人不能少于10人。公司擁有超過三級的項目經理不可少于10人。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拆除工程需要的資質有施工許可證、質量安全認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設備。
1、施工許可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視具體情況出具的施工許可文件,證明施工單位具備施工能力和安全技術條件。
2、質量安全認證: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認證文件,證明施工單位擁有質量安全標準的認證資質。
3、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圖紙,準備的施工方案文件,用于指導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方案是指拆除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文件。
4、施工組織設計:根據施工內容、施工情況等,準備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用于確定施工組織管理機構、施工人員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
5、施工設備:拆除工程所需使用的施工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質量標準,并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建筑物拆除作業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來申請相應的資質。一般情況下,需要取得建筑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在該資質范圍內注明有拆除工程的施工能力,同時需要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并按照當地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此外,還需要具備相關設備和保險等方面的條件。具體的要求可以咨詢當地有關部門或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