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資質是指企業在依法獲得相關批準文件后,才能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的資格證書。在中國,房地產開發資質是由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和有序發展。
要想獲得房地產開發資質,企業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3.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財務狀況。
企業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資質證明、企業財務報表等,并進行資質審查和現場審核。
根據企業的資質條件和業績情況,房地產開發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資質最高,四級資質最低。
一級資質企業需要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和項目開發能力,可以承接大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和建設;二級資質企業可以承接中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和建設;三級資質企業可以承接小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和建設;四級資質企業只能承接較小規模的房地產項目。
房地產開發資質的范圍包括住宅、商業、辦公、旅游、文化、體育等各類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和建設。企業在獲得相應資質后,可以在規定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并享受相關政策優惠和扶持。
如果您想查詢某個企業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登錄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進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查詢”頁面,輸入企業名稱或資質證書號碼進行查詢;
2.撥打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咨詢電話,向工作人員咨詢企業的資質情況。
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共四個等級。
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是根據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技術、管理水平和開發經驗等因素來評定的。不同等級的開發商在承接項目、融資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方面存在差異。一般來說,資質等級越高的開發商,其資金實力、技術水平和開發經驗等方面也相對更優越,因此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也更強。
對于消費者來說,選擇資質等級較高的開發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購房的質量和售后服務。因為高等級的開發商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通常會更加注重質量、安全和環保等方面,同時也能夠提供更全面的售后服務。
綜上所述,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是評估開發商綜合實力的重要指標,對于消費者選擇購房開發商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一、設立條件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任何房地產開發企業都必須有自己的名稱,這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人格化和與其他企業相區別的重要標志,也是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個必要條件。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首先應當確定企業的名稱,沒有名稱就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是對內管理企業事務,對外代表企業從事民事活動的機構的總稱,是使企業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業務活動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應依其形態的不同而有差異。
一般說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主要包括:股東會(股東大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決策機構,即形成企業的意志、決定企業重大事務的機構,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經理:董事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執行機構,即負責貫徹執行決策機關的決議、指示,經理是受董事會聘用、具體管理企業日常業務活動的機構。
監事會,監事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監督機構,即對企業執行機構的活動進行監督的機構(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如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監事會,而只設1至2名監事)。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任何一個企業一樣,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首先,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包括自有的或租賃的經營場所。其次,企業必須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企業法人的固定地址,不能是游動性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必須擁有資本。注冊資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經濟實力。
為保證投資開發房地產的能力,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必須適應房地產開發的規模,不得低于最低限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1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有足夠的、具有相當水平的會計、統計、財務、營銷等方面的經濟管理人員和規劃、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筑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規定了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的以上四項條件的同時,還規定了一項條件,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銜接,如《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
(一)公司名稱核準
1、需要起多個名字以備查詢。
2、公司名稱查詢前,需確定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姓名及出資比例、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查名材料:股東身份證明原件、股東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
4、企業名稱核準時間:需1個工作日。
5、企業名稱有效期:自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名稱的有效期為半年;若半年內沒有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則可以辦理公司名稱延期,可以再延長半年。
1、開設公司臨時驗資帳戶
公司名稱被核準后,可以公司臨時驗資帳戶。股東按出資比例將注冊資本以現金或轉帳的形式打入臨時驗資帳戶。
會計師事務所依據銀行提供的股東資金進入情況及公司注冊相關信息,出具驗資報告。
(三)辦理工商登記(營業執照)
1、辦理工商登記所需材料:股東身份證明、公司章程、驗資報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股東會決議、公司住所證明等。
2、辦理工商登記所需時間:5個工作日。
3、辦理工商登記所需費用:營業執照工本費110元人民幣,工商登記費為公司注冊資本的萬分之八。
工商局頒發營業執照后,可刻公司公章、法人章及財務章。
1、所需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公章。
2、所需時間:1-5個工作日,各地辦理組織機構代碼的時間不一。
3、所需費用:148元人民幣。
1、所需材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公章、公司住所證明、會計人員身份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等。
2、所需時間:辦理稅務登記2-3個工作日。
3、所需費用:20元人民幣。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質。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第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級資質等級。
各資質等級企業的條件如下:
(一)一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二)二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3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三)三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6、工程技術、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7、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8、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四)四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4、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5、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6、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第六條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五)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
(六)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后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暫定資質證書》。
《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自領取《暫定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不得延長。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
第八條 申請《暫定資質證書》的條件不得低于四級資質企業的條件。
第九條 臨時聘用或者兼職的管理、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技術人員總數。
第十條 申請核發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三)企業資產負債表和驗資報告;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濟、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件;
(五)已開發經營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
(七)其他有關文件、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于2000年3月29日以建設部令第77號發布,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該《規定》共28條,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6日建設部發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8號)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