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審批下放是指將原本由中央政府或上級管理部門負責的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到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這一政策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審批效率,統一全國資質審批權限,加強企業重組分立及合并資質核定,完善業績認定方式,加大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力度,強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注冊人員考核要求,加強信用管理和建立函詢制度。
自2023年9月15日起,住建部開始收回之前下放至15個省級地區的資質審批權限。這些地區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海南,河北、內蒙古、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被回收的審批資質專業包括建筑部門負責審批的工程設計行業/專業甲級,建筑部門負責審批的施工總承包一級,部分專包一級等。
自2023年9月6日起,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地區不再受理試點資質申請事項,統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實施。這意味著所有的資質審批都將集中到中央管理部門,以實現更公平、更統一的審批標準和流程。
企業在申請資質重組分立或合并時,需要對原企業和資質承繼企業按資質標準進行考核。這一政策旨在防止資質倒賣現象,確保企業的資質與其實際能力相匹配。
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企業業績的真實性和透明度。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對企業注冊人員等開展動態核查,及時公開核查信息。這一政策有助于及時發現和糾正企業資質方面的問題,保持市場的公平競爭。
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
對存在資質申請弄虛作假行為、發生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企業和從業人員,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懲戒力度,并列入信用記錄。這一政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市場信用體系。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就資質申請相關投訴舉報、申報材料等問題向企業發函問詢,被函詢的企業應如實對有關問題進行說明。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企業的透明度和責任感。
在新的政策下,企業的資質申請將更加嚴格和規范。例如,企業在申請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時,需要經過2個月的專家評審和公示審查結果的過程。
資質審批下放政策的變化是為了更好地規范市場秩序,激發企業活力,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這些變化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挑戰,但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和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