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辦資質要求概述 人防辦資質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新建、擴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監理許可資質管理活動所適用的資質要求。以下是整理的人防辦資質要求的概述:
1. 施工單位資質要求施工單位需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在一級以上及機電安裝在二級以上。企業近三年內需具有3個及以上單項建筑面積10萬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業績,并且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建造師資質也需要達到國家一級]。
2. 監理單位資質要求監理單位應為非外資企業,需按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監理業績等條件申請許可資質。甲級監理單位需同時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甲級監理資質和人防工程監理乙級資質,且擁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監理業績]。
3. 設計單位資質要求設計單位需具備一定的注冊資本、設計業務年限、參與設計的項目數量和面積等。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需滿足一定的專業資格要求,例如一級注冊建筑工程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數量。設計單位技術總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較高的學歷和豐富的設計經驗]。
4. 資質認定取消情況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取消了“人民防空工程設計甲、乙級資質認定”和“人民防空工程監理甲、乙、丙級資質認定”。這意味著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認定的工程設計企業人防工程專業資質和工程監理企業相應資質即可開展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和監理]。
注意事項- 以上概述基于搜索結果,具體的資質要求可能會因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在申請資質時,建議咨詢當地人防主管部門或專業的建筑資質代辦機構,以獲取最新的和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