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資質是指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必須具備的資格認證。近年來,環評資質在中國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旨在適應市場的需求和改革的方向。
取消環評資質的主要原因是深化改革和市場化方向的需要。弱化企業資質,甚至取消資質認定,是市場化取向的要求,旨在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切實為企業減輕負擔。資質制度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會導致一系列問題,如資質出借、資質掛靠等。市場競爭的加劇,優勝劣汰也會更加明顯,環評利潤進一步壓縮。
環評資質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取消對環評單位的資質管理規定,將環境影響登記表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報批時間由可行性研究階段調整為開工建設前。還將環境影響評價和工商登記脫鉤,落實“證照分離”要求。
環評資質正式取消后,并非意味著任何企業、機構都可以從事環評工作。國內科研的評價體系,差不多十年一變。2000環評法作出修改后,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應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責任,并對環評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內容和負責。
環評資質的變化反映了中國環保政策的發展方向,即通過簡化程序和加強監管,促進環保行業的市場化和規范化發展。同時,這也要求從事環評工作的機構和個人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能力和責任感,以適應新的環評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