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質是企業在從事某種行業經營中,應具有的資格以及與此資格相適應的質量等級標準。它包括企業的人員素質、技術及管理水平、工程設備、資金及效益情況、承包經營能力和建設業績等。為了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了一系列措施。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專業部門需要積極完善企業資質審批機制,提高企業資質審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審批效率,并確保按時作出審批決定。對于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申請事項,2個月內完成專家評審、公示審查結果,企業可通過登錄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查詢審批進度和結果。
自相關通知施行之日起,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地區不再受理試點資質申請事項,轉而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實施。試點地區已受理的申請事項應在規定時間內審批辦結。試點期間頒發的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對企業依法處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或撤銷資質證書的,由試點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企業因發生重組分立申請資質核定的,需對原企業和資質承繼企業按資質標準進行考核。企業因發生合并申請資質核定的,則需對企業資產、人員及相關法律關系等情況進行考核。
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對企業注冊人員等開展動態核查,并及時公開核查信息。經核查,企業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標注資質異常,并限期整改。企業整改后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取消標注。
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
對存在資質申請弄虛作假行為、發生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企業和從業人員,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懲戒力度,并列入信用記錄。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就資質申請相關投訴舉報、申報材料等問題向企業發函問詢。被函詢的企業應如實對有關問題進行說明。經函詢,企業承認在資質申請中填報內容不實的,按不予許可辦結。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全國建筑市場平臺數據的監管,落實平臺數據錄入審核人員責任,并加強對項目和人員業績信息的核實。全國建筑市場平臺項目信息數據不得擅自變更、刪除,數據變化記錄永久保存。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完善企業資質審批權力運行和制約監督機制,嚴格審批程序,并強化對審批工作人員、資質審查專家的廉政教育和監督管理。推進企業資質智能化審批,實現審批工作全程留痕,切實防止發生企業資質審批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通過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完善企業資質,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