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潔行業在我國還是個新興行業,除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勞動技能上崗技術培訓外,沒有與國家職業資格方面的資質證書,目前北京市技術監督局正在對保潔行業
進行立項,同時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協會、北京市環境衛生協會、北京市社區衛生協會
公共衛生
保潔工作委員會也在聯手準備成立有關保潔從業資格認證方面的培訓機構,相信不遠的將來,從事保潔行業也要通過一定的考核,取得一定的
才能上崗了。
高空清潔工需要辦理高空作業清潔資質證。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高空外墻清洗操作證是從事高空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備上崗證書,和架子工作業內容有一定重合度。高空清潔工施工人員上崗證,企業至少有5人以上持有外墻安裝維修保潔作業證的操作人員,至少要有一名高空外墻清洗項目我們。這個項目我們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考核,獲得項目經理證書。項目經理屬于管理人員,必須要具備一定項目管理的能力。幕好是大專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50歲,企業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上必須有高空外墻清洗的項目,企業必須有高空外墻專項保險,從事高空外墻清洗相應的資質證書,比如高空外培清洗服務企業資質證書,外墻安裝維修保潔資質證書國家一級等等。
打開進入公眾號,點擊下方菜單中的資質認證。點擊資質文件,在彈出菜單中點擊資質文件。進行資質認證,調轉到官網,點擊資質認證登錄賬號上傳資料后即可進行認證。清洗資質證書辦理流程:咨詢溝通,提供需要油煙管道清洗資質證書的單位具體情況。
根據場所具體情況安排勘察專員,了解公司的資料情況。客戶確認,簽定油煙管道清洗資質證書服務及后期油煙管道清洗資質證書服務合同。客戶提供完善的辦理資料,公司辦理專員負責整理資料。公司辦理專員提交辦理資料,聯系老師現場指導或者咨詢指導。資料申請通過后機構下發資質,郵寄或遞交給客戶。
1、物業清潔(托管)服務
2、硬材(石材、地坪)清洗養護服務
3、集中空調清洗維保服務
4、有害生物防務
5、織物清洗養護服務
6、電子電氣清洗服務
7、管道疏通清洗服務
8、高空外墻清洗服務
9、室內凈化與監測服務
10、油煙管道清洗服務
11、鍋爐清洗維保服務
12、市政清潔服務(道路清掃或清運)
14、清洗服務
15、化學防腐清洗服務
16、皮革清洗養護服務
17、高壓水射流清洗
18、清潔養護服務
19、建筑物日常清潔養護施工
20、建筑物二次供水設施清潔養護施工
21、客運車輛保潔服務
22、水域(河道)清潔治理
23、城市生活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清洗資質證書屬于公司專門的資質。準備相關人員的證書還有人員至少三個月的社保,還需提供以前的業績。當事人需要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簡介以及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前往辦理。
1、申請:窗口申請;
2、受理:窗口受理人根據申請材料形式要求和申請材料目錄,當場對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決定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并說明理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3、獲取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或通過郵寄辦理結果;
4、監督檢查配合。
1.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原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原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原件)和國稅發票存根、地稅發票存根復印件;
3.《我們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原件),其中:新辦企業需提供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5.章程、驗資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等材料。
注意事項:
1.上述所有文件必須是有效的并加蓋公章的原件。
2.以上信息中涉及的所有相關票據必須與正式發票和稅單原件一起提交。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