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告破產后其所欠的社保費會除外最后清算結清,也沒付清的情況下是不愿意自動注銷破產的。
依據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于債權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據c選項順序全部債務: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在劃歸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上醫療保險費用,在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及時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應繳未繳的除前項規定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其它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足于債權同一順序的清償特別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通過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出。
債權人做出面臨破產去申請的,人民法院應在自收到消息先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安排債務人。債務人對先申請有異議的,應在自通知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外向人民法院提議。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自異議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書是否是受理申請。除前款明確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消息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需要受理后。
有特殊情況必須延長前兩款相關規定的裁定受理申請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后,這個可以延長十五日。
公司注銷 社保怎么辦
法律分析:對公司對于,如果沒有要重新開啟其法人資格。其中注銷登記的一個沒有必要環節那就是在相關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與員工的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和社會保險減員手續,并可以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對員工可以說,如果沒有有新的單位則社保由新單位續交,如果還沒有這個可以一一繳納或則證掛在某一公司繳交。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則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通知先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到郵箱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了什么變更手續或則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暫時終止的,應在自辦理變更或是重新開啟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辦理進行變更或是注銷后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知會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在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請示個人的虎寶寶、死亡在內戶口登記、遷出、銷戶等情況。
...公司不做了,社保賬戶里只有我一個人,無法減員,該怎么辦?
把你的工商注冊注消,帶著注銷憑證,到社保辦理減員手續,你就減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