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賬的公司注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必須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負責接管公司,開展包括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等業務。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并展開清算工作。這包括清理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等。
清算組需要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公司需要到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的稅款或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的國、地稅登記證。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所需資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注銷公司,成立清算小組)、公司原始檔案、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需要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登報公告,所需資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證復印件、公告內容格式(**公司,準備注銷請各債權債務人自見報45)。
登報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所需資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稅務注銷證明文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公司清算報告、工商局領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檔案。
所需資料有: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文件、代碼證原件(正副本)至此,公司注銷完畢。
具體的流程可能會因地區和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建議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會計師獲取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