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對公賬戶需要如下資料:1、對開戶銀行進行預約辦理預約時間的相關憑證;2、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開戶許可證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股東本人前往柜臺辦理;3、銷戶申請書、剩余未用完的支票、印鑒卡、工商局出具的企業(yè)注銷通知書個別銀行要國稅、地稅注銷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工商注銷回執(zhí)單;4、所需注銷的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印鑒卡、單位結算卡,網銀U盾等;5、如果可以,無論是基本賬戶還是臨時驗資賬戶,都盡量將辦理開戶時,銀行給到的開戶許可證以及相關全套資料都帶上。
對公賬戶的注銷流程:1、申請注銷對公賬戶:申請人填寫對公賬戶注銷單,賬戶注銷開始;2、填寫賬戶注銷列表:申請人需要填寫所注銷單位賬戶的全部信息,以作備案;3.待銀行審批賬戶注銷:銀行系統審核申請人的賬戶注銷要求;4、已審批賬戶注銷:銀行系統登記審批過的賬戶注銷信息,方便查閱;5、在批賬戶注銷:對賬戶注銷單做數據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公司的賬戶注銷需求;6、上交對公賬戶的公章,完成注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銷戶前首先應辦理賬戶資金的核對,賬務核對相符后辦理銷戶。 銷戶需提供: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并提交注銷對公賬戶的申請;2、申請人自主填寫賬戶注銷申請書;3、等待銀行方對注銷申請的審批結果;4、銀行方審批賬號注銷申請;5、按照公司賬戶注銷需求修改并校對賬戶注銷單的相關數據,確認賬戶注銷信息;6、將對公賬戶的印章上交,即完成注銷。
以上為對公賬戶的注銷流程。
注銷對公賬戶的準備材料1、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2、開戶許可證原件;3、核對完成的賬戶存款余額;4、已經完成填寫并且加蓋公章的“撤銷賬戶申請書;5、法人身份證以及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以及兩份復印件;6、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私章以及預留印鑒卡片;7、假設是公司注銷則需要準備工商局注銷通知書;8、交還空白票據、沒有使用過的支票、單位結算卡以及開戶登記證。
以上為注銷對公賬戶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具體使用資料以銀行要求為準。
相關事務辦理人可以提前在銀行官網上咨詢客服相關事項,確認所需資料之后再進行正式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