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想法:
轉讓股權的一般流程:
1、當事人談妥股權收購的合意;
2、拿到半數股東表示同意有償轉讓證明,包括那些股東先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定股權轉讓協議;
4、銷戶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批文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自需要變更之日起30日內去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由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的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不相互間轉讓其徹底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在經其余股東一半多數同意下來。股東應就其股權收購事項書面通知別的股東征得同意,別的股東自收到消息以書面形式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納入贊成轉讓。那些股東半數左右吧不贊成有償轉讓的,不表示同意的股東應當及時可以購買該轉讓后的股權;不定購的,納入不同意轉讓手續。經股東贊成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以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英語的或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是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一次前二十日內或是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豈能參與前款明文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只不過,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轉讓手續流程是:一、股東會和董事會需就股權交易事宜不能形成決議;二、轉讓方、受讓方簽訂協議股權轉讓協議;三、轉讓方和受讓方火藥類經辦人身份證明、增資協議歷兄扒、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材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肢昌稅申報;四、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不相互之間轉讓手續其所有的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除了的人轉讓股權,應在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收購事項以書面形式其他股東提出自己的意見同意下來,其他股東自接到消息書面送達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更視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不超過不贊成轉讓的,不表示同意的股東應在可以購買該轉讓手續的股權;不可以購買的,視為同意下來轉讓。經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塵李,別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下股東認為應該參與重大決策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認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去領取;)
2、變更手續營業執照(需要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好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可以辦理);
3、辦理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好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好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去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拎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拎著銀行取消通知單都差不多戶開戶銀行直接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2.15億股的股份可以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接受也可以聽從國務院法律規定的其他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