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認知:
股東轉讓公司股權可以轉讓后給那些股東也可以那些股東其他的人。轉讓后的一般流程追加:1、聯合轉讓股權,書面通知以外股東;2、如以外過半數的股東同意下來轉讓后股權,則也可以與受讓方簽署轉讓協議;3、義務履行后,自動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開具證明出資證明。依據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常理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在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時間出資證明書,并或則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或者股東船舶概論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如何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據法律規定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及時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申領出資證明書,并你所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關聯股東及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直接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相關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通知到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余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別的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的,逾期未領取優先購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間可以相互轉讓手續其全部的或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除了的人轉讓股權,應經以外股東一半多數贊成。股東應就其股權變更事項解除合同的通知別的股東征得表示同意,那些股東自接到以書面形式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其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下來的股東應當網上購買該轉讓后的股權;不可以購買的,視為同意下來轉讓。經股東表示同意轉讓手續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別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不超過股東一貫主張復議權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可以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法律賦予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分析:個人轉讓股權給企業的流程如下:一、向其余股東發轉讓后通知。二、再等待不可以購買答復。三、等待其他股東不網上購買的答復后,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四、通過股東會決議。五、向工商登記部門可以申請辦理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由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選項中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定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九十條《公司法》對他的變更決議的或判斷;(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沒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牽涉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由重新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協議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也可以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是國務院確定規定在再登記前須經審批同意的,還應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并提交或者批準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1、公司再不大量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有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等情形的.;2、發起人2003年成立之日起一年內豈能轉讓手續,為了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新的股份國內上市買賣交易之日起一年內再不轉讓。3、應在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參與的或通過國務院法律規定的其他進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在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接受或是通過國務院明確規定的其他通過。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英語或則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股東大會正在召開前二十日內也可以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豈能接受前款明文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不過,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