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轉讓公司并不能直接逃避債務糾紛。
如果一家公司因為債務問題而進行轉讓,這種行為并不一定被認為是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公司的轉讓行為是為了逃避債務,那么這種民事行為可能會被認為是惡意串通,從而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轉讓行為會被認定為無效。
雖然轉讓公司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但如果公司轉讓時,受讓方愿意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并且雙方在合同中明確了這一點,那么債權人可能需要向受讓方主張債權。在這種情況下,原來的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如果股權轉讓后,原公司的債權債務約定轉給了新公司,那么重組后的公司承擔原公司的債務并享有債權。如果是個人股權轉讓,那么股東將股份轉讓后就同公司沒有關系了,債權債務則由新股東承擔。
如果公司在股權轉讓時隱藏了債務,新公司仍應當承擔責任。因為公司是一個法人主體,法人主體沒有消滅的,債務依然由該法人主體承擔,公司股權的變更,不影響責任的承擔。對于在股權轉讓時隱藏的債務,按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處理。股權轉讓協議沒有約定的,公司在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原公司股東追償,要求其承擔股權轉讓協議的違約責任。
轉讓公司并不能直接逃避債務糾紛。公司的債權債務會隨著股權轉讓而轉移,但如果股權轉讓過程中存在惡意串通或者隱瞞債務等情況,可能會導致轉讓行為被認定為無效,或者新公司仍然需要承擔原公司的債務。因此,在進行股權轉讓時,應當充分披露公司的對外債務,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