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轉讓和賣掉公司在商業操作和含義上有很大的區別。
內部轉讓通常指的是一個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行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這種轉讓不會改變公司的信用基礎,且股權在股東間轉讓不會對公司產生實質性影響,因此大多數國家對此都沒有很嚴格的限制。《公司法》第72條第1款也規定,股東之間的轉讓享有完全的自由,法律沒有作出任何限制。
而賣掉公司通常指的是將整個公司的所有權,包括所有的資產和負債,轉移到新的所有者手中。這種行為通常會在公司被并購或者出售的時候發生。賣掉公司可能會導致公司的業務方向、經營策略、員工構成等方面的重大改變。
內部轉讓更多的是在公司內部進行的股權結構調整,而賣掉公司則是涉及到公司整體的所有權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