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關于孕期公司轉讓賠償的相關信息:
如果公司在轉讓過程中涉及到裁員或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如下:
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且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即按照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得出結果后再乘以2。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如果孕期女職工在公司轉讓過程中被辭退,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案例一:如果公司因轉讓導致經營方向調整,進而裁員,孕期女職工被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賠償金。
案例二:如果公司轉讓后,新老板繼續經營原業務,但對員工進行重新考核,并以此為由辭退孕期女職工,這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賠償金。
準備材料:勞動者需要準備勞動關系證明、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據、工資收入證據、仲裁申請書等材料,前往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仲裁申請:根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援助:如果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通過上述分析,孕期女職工在公司轉讓過程中如果被辭退或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并通過勞動仲裁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