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p理財不全是非法集資。P2P非法集資是指利用P2P平臺,以合法的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進行非法集資行為,多觸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大部分的P2P平臺本身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我們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P2P理財可信嗎?網絡理財的安全性應該如何保證呢?
現在都流傳著一句話,“你不理財財不理你”。這些年來,銀行利率持續走低,根本跑不過通貨膨脹,把錢存在銀行就是貶值。所以,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投資P2P、基金、債券等。
P2P由于其靈活性、高收益性,這幾年也讓它著實火了一把,但市面上的P2P平臺魚目混雜,已經發生過很多次平臺倒閉、負責人卷款跑路的案件了。雖說國家這一兩年加強了對此監管,但投資者還是不可掉以輕心,要學會甄選安全和收益兼顧的平臺。今天小小金融就來跟大家講講在挑選P2P時要注意哪些細節。
P2P理財公司并非金融企業,是金融信息服務平臺,其本身做的是金融信息居間效勞(簡單說就是金融中介),其性質實質很安全。
二、
P2P理財公司與銀行存管的協作無疑為P2P理財人資金提供了較安全的通道,當然,各P2P公司與銀行存管的協作也不盡相同,需核實其是否歸于銀行存管協作,還是僅僅做了一個幌子,這邊進那邊出。
P2P理財資金必須不能現金或轉賬給個人或者公司賬戶,P2P公司不允許設立資金池,其本身不可吸儲放貸。客戶資金應在客戶自己開設的第三方平臺賬戶內。
危險準備金、債券回購金、保險公司保險、強勢法務支撐缺一不可!擔保公司就算了,國家不允許自設擔保公司為自己的P2P公司擔保,有人會說,我們不必自己的擔保公司擔保,可誰知道那擔保公司究竟是不是你自己的呢?
10%上下浮動的年收益是目前較合理的區間范圍,普通標收益在7%-12%的可以考慮。注意,這里說的是普通標,并不是新手標。有些平臺的新手標能達到12%-15%,不能成為判斷標準。
以上幾點是挑選一家正規的P2P理財公司的幾個較為重要的參考要素,當然還有平臺的信息透明度、團隊的風控水平等這些都是值得考察的點。
2016年11月28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對新設機構的備案登記申請給出了詳細流程,
可以簡單概括為:①辦理工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②提出備案登記申請并提交資料→③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審核→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辦理登記并出具備案登記證明文件。
具體流程如下:
1、P2P網貸平臺需先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并在經營范圍中明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等相關內容;
2、P2P網貸平臺在完成工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后1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出備案登記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要求提交的資料有平臺基本信息、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東結構、經營發展戰略、合規經營承諾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資料、分支結構名冊及其所在地、平臺官方網址及APP名稱、地方金融辦要求提交其他文件資料等九項;
3、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采用多方數據對比、網上核驗、實體認證、現場勘查、高管約談等進行審核,并在文件材料齊備、形式合規的情況下,辦理備案登記,并向申請備案登記的P2P網貸平臺出具備案登記證明文件,具體時限由地方金融辦根據情況具體規定,但不超過40個工作日。
新設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是應當向金融監管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住所地、組織形式等;
2、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3、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4、合規經營承諾;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資料;
7、分支機構名稱及其所在地;
8、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官方網站網址及相關APP名稱;
9、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