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拆遷資質分為不同的等級,這些資質要求旨在確保拆遷過程的專業性和安全性。以下是詳細的資質等級和條件:
一級房屋拆遷單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人員要求- 至少有20名拆遷專業人員,其中包括正式聘用的人員。
需要有工程技術、經濟、財務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
資金要求- 必須擁有200萬元以上的自有資金。
經驗要求- 受托完成過至少5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20個。
二級房屋拆遷單位的資質要求包括:
人員要求- 至少有10名拆遷專業人員。
需要有工程技術、經濟、財務中級職稱的管理人員。
資金要求- 必須擁有100萬元以上的自有資金。
經驗要求- 受托完成過至少2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20個。
三級房屋拆遷單位的資質要求包括:
人員要求- 至少有正式職工8人以上,其中拆遷專業人員須占75%以上。- 需要有30萬元以上的自有資金。
經驗要求- 受托完成過至少100戶以下的拆遷項目。
拆遷公司還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例如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固定的辦公室、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有組織章程及管理制度、拆遷專職人員在本市不少于10人,其他區、縣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工程、經濟、財務人員各不少于1人。
雖然國務院曾出臺文件取消房屋拆除資質,但實際上拆遷單位仍需具備一定的資質,例如房地產開發資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