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是從事營業性演出服務的企業所需要辦理的許可證。以下是關于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申請的條件、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演出經紀”。
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專業人員和工作場所。
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有3名以上備案過的專職演出經紀人員(具有演出經紀資格證)。
中外合資企業,中方占股必須在51%以上,港澳臺除外。
有與業務相適應的資金(注冊資本要求:營業性演出團體10萬+,演出公司100萬+,演出經紀公司20萬+,涉外演出公司500萬+)。
二、所需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資料(簡歷、郵箱、座機、手機、郵編等)。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
住所使用權證明復印件(包括產權證、租賃合同復印件)。
3名以上備案過的專職演出經紀人員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演出經紀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金證明(驗資報告原件或入資單等)。
三、注意事項:
內資演出公司在公司注冊所在地文化局辦理。
中外合資演出公司辦理由當地文化局報文化部審批。
公司有兩年以上的演出舉辦經歷方可辦理外國人來華演出審批。
公司辦理了演出經紀機構許可證后方可簽約藝人。
如果您想要從事營業性演出服務,需要滿足上述申請條件,并準備好所需的材料,然后向當地文化局提交申請。請注意辦理時間和費用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地主管部門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