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問診作為一種新興的醫療服務方式,其合法性與資質要求一直是行業關注的重點。
執業許可證 - 根據《衛生部關于加強遠程醫療會診管理的通知》,遠程醫療會診是“應用計算機及網絡、通訊技術進行異地醫療咨詢活動,屬于醫療行為,必須在取得《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內進行”。
醫師執業資質 - 醫師在進行遠程問診時,需要提供相應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等證明文件。
處方藥開具資質 - 若遠程問診過程中涉及到開具處方并提供藥品,則需要具備處方藥開具資質。
醫師資格證書 - 醫生需要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醫師執業證書 - 醫師需要提供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醫師職稱證書 - 醫師需要提供醫師職稱證書復印件或工作證、醫院聘書。
會診前準備 - 申請會診醫院需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意愿申請會診,并向患者說明遠程醫療服務內容、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并簽署“遠程會診知情同意書”。2. 會診過程 - 會診專家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要求填寫醫師簽名的會診意見,并及時傳輸給對方。
會診后工作 - 會診雙方應按照病歷書寫及保管有關規定共同完成病歷資料,并對會診有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登記和存檔,會診意見應歸入病案中保存。
虛假宣傳風險 - 遠程會診機構對外宣傳內容應真實,不得使用過度夸大的宣傳用語,避免違反公平競爭原則,違背廣告的真實性原則。
診療失敗的法律風險 - 若遠程診療失敗,可能涉及到虛假宣傳的風險,因此機構應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保護患者隱私。
遠程問診服務需要有嚴格的資質要求,包括醫療機構和醫生個人的執業資質。同時,服務流程需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以確保醫療服務的質量和安全。為了防范法律風險,遠程問診機構應當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確保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