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當公司注冊地址發生變更時,如果該公司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則需要對商標進行變更申請(【1】)。依據《我們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關于商標轉讓,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標轉讓是不需要做地址變更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公司地址變更時,記得及時辦理商標地址變更。部分企業可能因為嫌麻煩、不想花錢、不重視等原因,在辦理完公司地址變更后,忽視商標地址變更的操作,最終可能導致“喪失商標所有權”(【3】)。因此,在進行公司地址變更時,務必記得同時辦理商標地址變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公司地址變更和商標轉讓之間有一定的聯系。在進行公司地址變更時,如果公司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則需要對商標進行變更申請。而在商標轉讓過程中,雖然不需要做地址變更,但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同時,特別提醒企業在進行公司地址變更時,務必記得及時辦理商標地址變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